我遇過太多次這種場面:屋主看到成交價很滿意,簽完約才開始一項一項被通知要付什麼。等到交屋那天結算下來,跟他心裡想的數字差了一截。
問題不是有人坑他,是他從頭到尾只算了一個數字。
成交價是「別人付給你的」,不是「你拿到的」。中間隔著三類東西:稅、費、還有你欠銀行的錢。這篇把三類一次列完,讓你在決定要不要賣之前,就先算得出自己的底線。
先看全貌:賣方會被扣的項目
| 項目 | 誰負擔 | 依據與級距 | 什麼時候處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土地增值稅 | 賣方 | 依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課徵,一般用地分 20%/30%/40% 三級;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可適用 10% 優惠稅率 | 移轉登記前完稅 |
| 房地合一稅 | 賣方 | 個人、境內居住者、105/1/1 後取得之房地:持有 2 年以內 45%,超過 2 年未逾 5 年 35%,超過 5 年未逾 10 年 20%,超過 10 年 15% | 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 30 日內申報,不論盈虧都要申報 |
| 仲介服務報酬 | 買賣雙方各自議定 | 依內政部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」,向買賣雙方收取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成交金額 6%;這是上限,不是固定費率,可以談 | 成交後至交屋 |
| 地政士(代書)費與規費 | 依雙方約定 | 含契約簽訂、報稅、登記等作業;金額視事務所收費與案件複雜度 | 簽約至交屋分階段 |
| 履約保證服務費 | 依雙方約定 | 由履保機構依成交金額計收 | 簽約時設立專戶 |
| 貸款清償與抵押權塗銷 | 賣方 | 未償還本金,另可能有提前清償違約金——是否收取、怎麼算,依你和銀行的契約而定 | 交屋前清償並辦塗銷 |
| 印花稅 | 賣方(就其立據部分) | 依契約所載金額按比例貼用 | 立約時 |
七項看起來很多,但它們其實只分三類——這就是「三扣」。
售屋淨拿三扣
屋主問我能賣多少,我從來不會只回一個數字。我會先陪他把三扣走一遍,因為底線是扣完才看得到的。
第一扣・扣稅:這一扣你改不了,但可以先知道
稅是三扣裡最沒有商量空間的一類,因為它看的是既成事實:你什麼時候取得、持有多久、有沒有設籍自住。等到要賣才想省,多半來不及。
土地增值稅課的是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幅,一般用地按 20%、30%、40% 累進。但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,可以適用 10% 優惠稅率,分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兩種。要件包括: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;簽約買賣前已辦竣戶籍登記;出售前一年內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這三個條件是連動的——少一個就回到一般稅率,差距不小。
房地合一稅課的是你這筆交易實際賺到的錢,稅率完全看持有期間:兩年以內 45%、超過兩年未逾五年 35%、超過五年未逾十年 20%、超過十年 15%。所以「差幾個月就跨級距」這件事是真的會發生的,而且金額可能比你省下的仲介費大得多。
還有一個很多人漏掉的:就算這筆交易是賠錢的,也要申報。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 30 日內,不論盈虧都要向國稅局辦理,逾期會有罰鍰。
有位屋主找我談委託,開口就說想趕在年底前賣掉。我沒有先聊價格,先問他房子什麼時候買的。他翻了翻資料說「快兩年了吧」。我請他回去把權狀上的登記日期找出來——結果離「超過兩年」還差一小段。我跟他說,這段時間你什麼都不用做,光是等,適用的級距就不一樣。他後來選擇把上架時間往後挪。這不是什麼技巧,就是把日期看清楚而已。(案例已去識別化,不涉及任何個資與可辨識標的。)
第二扣・扣費:可議的部分在這裡
如果說稅是「已經決定的」,費就是唯一你還能談的。
最常被誤解的是仲介服務報酬。內政部訂的標準是:仲介業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報酬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成交金額的 6%。請注意兩件事——第一,6% 是買賣雙方合計的上限,不是賣方單獨要付 6%;第二,它是上限,不是規定的收費標準,可以依個案商議。市場上常聽到的「賣方 4%、買方 2%」是一種常見做法,不是法定比率。
代書費、履保費、規費這些金額相對小,但重點一樣:在簽委託之前就把誰付什麼寫清楚。委託書該怎麼看,可以搭配〈一般約還是專任約?〉一起判斷。
第三扣・扣貸:最大的一筆,也最常被忘記
這一扣我放在最後講,因為它不是成本,是還債——很多屋主因此完全沒把它算進去。
你賣掉的房子如果還有貸款,買方的錢進來之後要先清償銀行、辦理抵押權塗銷,剩下的才是你的。對持有時間不長、還在還本金前段的屋主來說,這一筆常常大到讓「賣掉」變得不划算。
另外要特別確認一件事:提前清償有沒有違約金。有些房貸契約有綁約期間,期間內清償要收費。收不收、怎麼算,完全看你當初簽的那份契約——賣之前打一通電話問銀行,五分鐘的事。
這套算法適合誰
🏷️ 還在考慮要不要賣
心裡有個期待價 → 先扣完三扣,再決定值不值得動。
📅 持有快滿兩年或五年
差一點就跨級距 → 日期先查清楚,時間本身就是錢。
🏠 房子有設籍自住
可能適用優惠稅率 → 三個要件逐一對,別少一個。
🏦 貸款還在前段
本金還很多 → 先算扣貸,避免賣完才發現不夠。
賣之前,先把這三件事查出來
不用等找仲介,這三件你自己就能查:一、權狀上的登記日期(決定房地合一級距);二、有沒有在這間設籍、設了多久、近一年有沒有出租(決定土增稅能不能用 10%);三、打電話問銀行剩餘本金與有沒有提前清償違約金。
這三個數字到手,你的底線就出來了。有了底線再去談價格,你才知道什麼價位可以點頭、什麼價位該說不。至於開價怎麼抓,可以接著看〈七期房子開價怎麼抓?〉。
賣房的完整流程,收在〈七期房子怎麼賣?〉這篇指南裡。
在七期,助哥不賣房子,賣判斷。